泸县教师关于审核《校本研修教师手册》的通知
泸县教师继续教育领导组办公室
泸县教师〔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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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校本研修教师手册》的通知
各镇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相互学习借鉴各校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的有效经验,决定对各校的《校本研修教师手册》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核
(一)抽审对象
继续教育编号的尾数为“5”的全县所有教师。
(二)上交要求
1.上交时间:2013年7月8日上午9点。
2.上交地点:泸县教师进修学校五楼微格室,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170237。
3.上交办法:以镇和直属学校为单位,由各镇教育干事和各直属学校学分管理员统一上交。
(三)抽审办法
1.将各直属学校学分管理员和各镇教育干事分成若干个检查小组,分组对各校提交的校本研修教师手册进行评定。
2.通过校校通平台发布检查中各组总结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
二、普查审核
(一)普审对象
继续教育编号的尾数不是“5”的全县所有教师。
(二)上交要求
1.上交时间:2013年8月31日之前。
2.上交地点:各校继续教育档案室。
(三)普审办法
20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市、县相关部门将到部分镇(校)对校本研修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整理的印证材料、学分折算登记表、继教编号尾数不是5的教师研修手册、学校的校本研修档案装订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并决定是否认定校本研修学分。对复查认定为活动开展不力、印证材料不全、学时学分折算不符合要求、装订不规范的学校应责令其重新开展校本研修活动、重新登记、重新装订和重新审核认定学时学分。
三、其他事项
1.对应提交校本研修教师手册而未提交的教师进行通报并责令其限期补交。
2.审核结果是学分认定、年终督导评估和评选校本研修示范学校的重要依据。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