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教师进修校关于2012-2013学年度学时学分登记工作常见问题的答复
泸县教师继续教育领导组办公室
泸县教师〔201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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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度学时学分登记工作
常见问题的答复
各镇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我县的学时学分登记工作,现将近来大家比较关心的学时学分登记问题答复如下:
一、每个老师每年究竟要参加多少次培训呀?
市级培训和网络远程培训3学分(大于或等于32学时即可);县级培训4学分(5天即可,但要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考核合格);校本培训5学分(填好学校印制的手册即可,每年6月份进修校抽查认定)。
二、远程国培、省培的学时究竟登记在哪一个学年?
1.2012年首批的国培学员,每人已经登记校外培训3学分在2011.9.1-2012.8.31学年(学分登记依据是《泸县教发〔2012〕157号远程国培通知》和《泸县教发〔2012〕158号农村远程省培通知》)。
2.2012年补增的国培学员,将在2012.9.1-2013.8.31学年每人登记校外培训3学分,因为这400名学员不在第一款所列的两个文件之中。
3.经请示和研究,2013年所有参加远程国培和参加集中国培的学分登记办法是:在2013.9.1-2014.8.31学年度登记校外培训3学分。
三、2012年12月国培才结束,其学时为什么要登记在2011-2012学年?
1.每年的国培都是上半年上报人选,下半年开展培训,所以前三年的国培学时都是提前登记。按照《泸县教发〔2012〕157号远程国培通知》和《泸县教发〔2012〕158号农村远程省培通知》的规定,2012年首批国培学员的学分就登记在2011-2012学年。
2.由于每年9月有人事工作变动,多数教育干事要求学分登记后移。经请示和研究,2013年所有参加远程国培和参加集中国培的学分登记办法是:在2013.9.1-2014.8.31学年度登记校外培训3学分。
四、我的国培合格证是80学时,为何只登记3学分(或32学时)?校(园)长培训时间为3个月,学时为什么只登记50学时?
为了保证培训内容的丰富性、保证培训形式的多样性、保证培训项目的多元性,因此每一个项目的学时和学分均有上限要求。即:单个市级培训项目最多登记3学分(或32学时),单个县级培训项目最多登记4学分,单个校(园)级培训项目最多登记5学分。否则,一个项目就可能替代所有的培训。
五、校外培训学时是72学时合格,学分是7学分合格,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不矛盾。如果有网络培训,就可用学分来算,因为网培3学分+40学时(折4学分)=7学分;如果没有网络培训,就只有用学时来算,那就必须要72学时才能合格。
六、一会儿学时、一会儿学分,二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目前二者的区别是:学分主要代表网络培训;学时主要代表集中培训。学时侧重于强调数量;学分既强调数量,也强调质量。
2.目前二者的联系是:除校本研修的实践与体验是16学时折1学分外,其他的原则上是10学时折1学分。
七、原来说的是市级培训3学分、县级培训4学分、校级培训5学分,今年要严格分开吗?
1.泸县教师〔2013〕16号文明确规定,验审意见填“合格”、“不合格”。合格标准:校本研修大于、等于50学时(或5学分),县级研修大于、等于40学时(或4学分),市级研修大于、等于32学时(或3学分);三项均达标者为合格,有一项未达标者为不合格。
2.但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
⑴根据“上管下”的原则:参加多个市级及以上项目培训(含网络培训)且学分大于或等于7学分的教师,可以免于县级或校(园)级相应学分的培训。
⑵根据《泸县教师〔2013〕16号》文对今年学分认定的特殊规定:少数上网学习确实有困难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的可以用县级学分抵市级学分。但个人申请材料和学校加盖鲜章的单页汇总纸质材料要交进修校信息资源中心存档备查(单页汇总纸质材料用表格式,要包括“继教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学校意见”)。
八、远程培训的学分可以算县级培训学分吗?
远程培训的学分属于市级培训学分。根据“上管下”的原则,远程培训学分可以抵县级培训学分。由此看来,市县学分不足的人员,都可以在暑假参加远程网络培训来填补。
九、成都、重庆、泸州举办的有些培训为何不登记校外学分?哪些培训项目属于规范性培训?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第15条规定:“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所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方可记入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档案。”凡是高额收费的民间培训都没有经过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同意,均为自愿参加,只能登记校本研修学时。2012-2013学年,只有参加《泸县教师〔2013〕10号自愿参加泸州班主任培训通知》和《泸县教师〔2013〕11号自愿参加全国小学语数培训的通知》两个项目培训的教师才能登记校外培训16学时。
十、如何区分校外研修学时是否有效?
1.经县继续教育领导组审核上报参加的国外培训、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均为规范性培训,单个项目最多登记校外研修3学分。
2.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专用”鲜章的由进修校登记,单个项目最多登记校外研修3学分;没有学时认定专用章的由任职学校登记。学时认定章样式见附件。
3.市级培训学时学分按照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十一、我是职高教师,我的学时不足,怎么办?
根据《泸县教师〔2013〕19号自主选课暑假网络培训通知》的要求,请选择一个模块或两个模块自主学习。
十二、我是普高的高一语文教师,我已经参加了高一语文课改培训,我今年的学时不够,怎么办?
请在高中课改培训项目中,选择其他年级语文学科的培训,也可以选择高一年级非语文学科的课改培训。
十三、我是即将退休的教师,我的学时不足,怎么办?
1.《泸县教师〔2013〕19号自主选课暑假网络培训通知》规定:年终督导评估检查时,如有教师培训的学时学分不达标,将扣减该校的目标管理得分。由此看来,即将退休的教师也要修满12学分。
2.以下情况可以例外:
⑴2013年6月31日之前退休的老教师,经个人主动提出申请要求删除教师继续教育信息且不追究由此造成的后果者,经学校加盖鲜章同意的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但该教师的申请材料和学校加盖鲜章的单页纸质材料要交进修校信息资源中心存档备查。
⑵不提交申请者,其学时必须不低于本学年在岗工作时间的平均数。
十四、新聘教师的岗前培训学时如何计算?
1.新聘教师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其它培训均属岗前培训。教育部规定,新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120学时。如果登记进平台,新教师第一年的学时应该为32(市)+40(县)+50(校)+120(新)=240,如此看来登记与不登记差别不大,关键是要完成《新聘教师培训考核手册》。
2.岗前培训合格者,进修校将向相关单位报送新聘教师试用期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将重新安排其参加2013年8月的新聘教师培训。
十五、我在病假、产假期间,我的学分怎么办?
在病假、产假期间不参加培训,病假、产假结束后即选择补培;全年病假者,交医院证明到进修校存档备查,病愈后补足学分。
十六、我借调到校外去了,我的学分怎么办?
借调到教育系统内部的,必须参加相应培训;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自己决定是否参加培训。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如果不参加培训,必须提交个人自愿放弃继续教育培训的书面免责申请,由学校存档备查。
十七、我的有些培训项目,网站上没有登记,我该怎样选课?
各校在指导教师选课时,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视为已有学时:1.2012年参加国培2011.9.1-2012.8.31期间没有登记学时学分者,2012.9.1-2013.8.31登记市级培训3学分(最后以查验为准);2.有学时认定专用章的学时学分证明,按证明材料登记学时或学分(最后以原件为准);3.参加市级培训无迟到缺席且考核合格者,每天记市级培训8学时(最后以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数据为准);4.电教馆组织的教育技术培训无迟到缺席者,每人登记县级培训50学时(最后以电教馆提交的数据为准)。
十八、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我们怎样才能及时知晓?
80人以下的学校可以建议一个用于内部信息沟通的专用QQ群;80-160人的学校可以建立一个文科群、一个理科群,或一个低段群、一个高段群;160-240人的可以建立3个QQ群;以此类推。
十九、学时登记有误,怎么办?
《泸县教师〔2013〕16号学时学分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学时有误的请收集好原因(特别是培训内容、时间、培训学分、继教编号等重要信息)于9月9日~13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进修校核实更正。具体安排是:
9月9日上午:兆雅、太伏、立石、海潮。
9月9日下午:潮河、天兴、民办学校、云锦。
9月11日上午:云龙、玄滩、五中、建校。
9月11日下午:得胜、福集、九中、进修校。
9月12日上午:石桥、百和、六中、方洞。
9月12日下午:嘉明、实验校、四中、城北、电教馆。
9月13日上午:奇峰、毗卢、一中、特校。
9月13日下午:喻寺、牛滩、三溪职高、二中、二外。
温馨提示:学时登记是学校管理行为,非学时管理人员到进修校更正学时的不予接待。
二十、我还有疑问,我该怎么办?
请加入“泸县学时管理群”留言,群里会有老师给予回复。群号码是:64624470。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