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规定,现将《泸县二中励志楼灾后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泸县二中励志楼灾后重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15283031393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袁先生/19982577657
附件:泸县二中励志楼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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